关于上报学术报告(讲座)计划的通知
各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:
为了活跃我校学术气氛, 加强导师与研究生间学术交流, 倡导导师定期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,请各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在充分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下学期的学术报告 ( 讲座 ) 计划 ( 包括校外学术活动 ) 。 学术报告 ( 讲座 ) 内容应与研究生培养方向相吻合,注重前沿性、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研究。 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,即可在下学期组织实施。导师为研究生开设学术报告 ( 讲座 ) 视为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。 报告(主讲)人的计酬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从近年来学术活动组织情况看,多数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领导能够重视学术报告活动,组织有序,导师准备充分,反响很好。希望各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能继续重视和加强学术报告工作,进一步营造学校更好的学术氛围。
请各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 ( 周五 ) 下班 前 将学术报告 ( 讲座 ) 计划表 ( 纸质 ) 报到研究生部。如未在此次统一征集期间上报,经费将不纳入该期预算。望各硕士点学院 ( 中心 ) 周知!
联系人:王玉洁 电话: 8551
附件: 学术报告 ( 讲座 ) 计划表 学术报告 ( 主讲 ) 人基本情况表
研究生部
2008 年 6 月 30 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