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 2008 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工作的通知
2008年毕业研究生,根据省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文件要求,现阶段统计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,请2008年毕业研究生配合学校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要求:
1、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的同学,请尽快将已签好的协议书寄回学校;
2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,请将劳动合同主要页面传真到学校;
3、灵活就业或暂时未就业的同学,请填写相应表格,本人签名后传真到学校。
学校联系人: 王清 电话 024-62266939 13504973307 传真(自动): 024-62266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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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部
2008-7-21 |